一、詢價單位名稱: 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
二、詢價項目名稱:廚雜用品采購 (詳見附件)
三、詢價時間:2025年 7月 10日-7月 16日
四、報價單位資格要求
1.必須具有營業執照有效期內的相應的營業范圍;
2.必須具備并相應經營范圍的生產企業或經銷商;
3.具備獨立法人資格,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,保證有履約能力,未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。
4.報價材料提交:
(1)營業執照復印件、法人身份證復印件,相關資料須加蓋公章。
(2)報價單位應提供報價清單及聯系方式并加蓋公章。(詳見附件詢價清單)
(3)報價應包括稅費、運輸、搬運、安裝、售后服務等各項費用。
(4)報價單位需按詢價清單提供樣品。
五、比選保證金的提交
1.比選保證金提交的時間:自公告發布到遞交比選文件截止時間前;
2.比選保證金金額:人民幣叁仟元(¥3000.00);
3.比選保證金提交形式:企業賬戶(轉賬);
4.比選保證金轉入賬戶信息:
賬戶名稱: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
賬號:5472 0188 0000 24050
開戶行:光大銀行三明分行
5.截止時間:報價人應將上述材料于2025年 7 月16日下午 15:30前郵寄或者送達至我司,地址: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區城發大廈1310室,張女士收,聯系電話:15980761346、謝女士收,聯系電話:13616951659逾期送達將予以拒收。
七、比選規則
1.分兩階段進行比選,第一階段先進行樣品評審,樣品評審通過的方可進入下一階段報價比選;
2.報價比選按最低價原則確定排名。
3.結合樣品審核和報價綜合評分由高到低排名,前三名為入圍供應商候選人。
八、其他事項
1.若中選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與比選文件約定的稅率(稅率為13%)不一致時,雙方應確保結算金額的不含稅金額不變,稅金按實際結算,因上述原因產生的其他費用由中選人承擔。
2.中選的單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,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,給比選人造成損失的,比選人有權進行索賠,同時按照比選分數的排名進行替補。
3.項目未中選的比選申請人提供的樣品將于比選結束后當場退還。中選人提供的樣品不退還,作為后期驗貨比對標準。
附件:下載文件